建議在文化禮堂建設數量的考核上更有彈性,讓文化禮堂個個都運行良好,允許部分村打破行政劃分,聯村建設文化禮堂。更加注重文化禮堂建設前期規劃,加強項目前期聯合審查,對項目的設計和布點進行把關,整合資源,讓文化禮堂更加便民。做好“禮堂+”文章,開展好本地群眾所需的文化活動,讓禮堂從文化載體轉變成綜合平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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